友善雇用

安心、友善僱用外籍移工的小叮嚀

一、慎選優良仲介公司,安心僱用

1.慎選經許可之合法仲介公司:

請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查詢仲介公司設立許可資訊。

2.雇主與仲介公司雙方應簽訂書面契約:

請參考由勞動部訂定的「雇主委託仲介公司引進及招募外勞契約範本」簽訂契約,減少爭議。

3.仲介公司應依政府規定的標準收費:

仲介公司依規定得向雇主收取(1)登記費及介紹費:費用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一個月的薪資。 (2) 服務費:依仲介公司服務外籍勞工人數、外勞年資、是否續聘等等計算,每年每人不得超過新台幣2,000元。

以上費用不得轉嫁到外籍勞工支付。

4.仲介公司不得扣留外勞的證件、相關契約文件:

所有申辦文件或核發文件皆是屬於雇主與外勞所有,仲介不得扣留相關文件或外籍勞工的証件。

5.仲介公司應該依據雇主與外勞契約規定提供實際服務及翻譯、服務時間,雇主與外勞才得以在服務紀錄上簽字。

二、合法與友善僱用,以奠定互信、促進勞雇關係,促進外勞良好品質的服務

1.雇主不可擅自扣留外籍勞工的財物、護照、居留証、健保卡、存褶及印章。

2.依契約規定,為家戶外籍勞工(監護工、家庭幫傭)投保新台幣30萬元以上之意外事故險,以減低意外發生時,雇主所承擔的風險。

3.雇主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外籍勞工薪資,不得預先扣除仲介服務費等費用。監護工與家庭幫傭的薪資不得扣除膳食費、住宿費及其他名目費用。

4.雇主應提供有外籍勞工母語之薪資明細表給外勞。

5.雇主不可用自己名義申請外籍勞工給他人僱用。

6.雇主不可留用他人名義而申請、聘僱之外籍勞工。

7.雇主不可指派外籍勞工從事契約許可外的工作。

8.外籍勞工住宿地點變更後,雇主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主管機關。

9.雇主應尊重外籍勞工的信仰並允許外籍勞工實行其宗教活動,尊重其宗教的規定與禁忌。

10.雇主應免費提供外籍勞工每日適當三餐膳食,以及例假日及病假。外勞精神充沛,可提升服務品質。

11.雇主須提供外籍勞工足夠休息時間(不得低於八小時),以保持外籍勞工之體力及工作品質,避免過勞。

12.請雇主清楚、耐心、溫和的溝通,指示外籍勞工的工作方式及注意事項,確保外籍勞工了解職務內容及方法。

13、雇主可採直接聘僱方式續聘原用的外籍勞工。請向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http://dhsc.wda.gov.tw或(02)6613-0811聯絡。

14.雇主應於所聘僱外籍勞工的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為外勞辦理出國手續並使其出國。

如有疑問請諮詢本中心移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