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通訊 第15期

新事通訊 教會機構將適用勞基法 主事者不該有投機心態

教會機構將適用勞基法 主事者不該有投機心態

         勞動基準法自七十三年八月一日實施迄今,已有十三載的歲月,因當初立法,對行業之適用範圍,採列舉式狹義規範,故無法適用於所有的受僱者。因此,宗教團体僱用工作人員,亦未被列入該法適用對象,致有些教會機構的主事者,以投機心態認為既不適用於勞動基準法,則我行我素,致時有爭執發生,不僅影響勞雇之間和諧關係,且有礙教會形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已擬將社會福利機構工作人員於八十六年七月以後列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屆時,教會機構工作人員亦不例外,今後教會機構僱用人員的勞動條件,尤其對勞動契約之終止,應事先預告,資遣費之發給,童工、女工之保護,安全衛生維護及退休準備金之提存與退休金之發給等必須依該法規定辦理,為因應該法規定,教會機構應未雨綢繆,避免觸犯刑責。

       其實,教會機構過去雖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但並非所有勞工法規都可以不去遵守。如對勞工朋友的生活,最有保障的勞工保險例條,雇主必須切實遵守,依其規定辦理。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投保擔位應於勞工到職、離職當日為勞工辦理加、退保,其保險效力開始或停止,均自應加、退保當日起算。但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之當日為其加保者,除依規定處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應自加保之翌日起算。

       又投保單位為勞工辦理投保時,應按勞工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向保險人申報月投保薪資,不得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至所謂月薪資總額,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所指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之工資為準。」

       按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基上規定,雇主僱用的員工,其薪資不論係採單一薪俸制或按底薪另加各項津貼的分項制,皆應按其月領薪資總額申報月投保薪資,違者依法處罰。

       法律雖定有罰則,但仍有一些教會機構主事者抱者徼倖心態,未為僱用員工於到職之日為其申報參加勞、健保,甚至投機取巧,將其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詐取不法利益,殊為欠當。

       這些違法行為,一旦被人提出檢舉或告發,經調查屬實,依規定未為員工於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者,不但應受到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保險費全額,處以二倍罰鍰;勞工因此所遭受損失(即發生保險事故應得各項保險給付金),雇主並應依勞工保險給付標準,負責賠償。

       如果,明知不實,竟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登載於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因而,導致勞保局減收保險費,不但構成偽造文書罪嫌,且觸犯詐欺不法得利罪,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該條文本罪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經判刑確定,則不得易科罰金,故建議教會機構執事者,千萬不宜藐視法律,以身試法,後悔莫及。

 

【專家論壇】

主持人:韋 薇修女(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

    感謝聖家堂傳協會走出教堂的宗教的活動,去關懷現在社會正在發生的一個重要的問題,今天這個主題對大部份人都很陌生,除了少數的工會幹部、勞研所的學生、修會的會士........都關心這個主題。『全球化經濟發展』在國外已經叫了好幾年,在台灣一般人常常聽到政府說「亞太營運中心」、「西進」、「南進」這些名詞,可是好像不太清楚這些跟我們小百姓的日常生活到底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

    『全球化經濟發展』給人很錯綜複雜的感覺,因為它有好的影響,可是也有負面的衝擊;好的影響就是對於一些有遠大企圖心的大公司、大企業,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因為它有很大的市場,有更好的前途遠景。可是對一些低技術的工人或是工會而言,就有很多的擔憂,也是很大的威脅;例如廉價勞工;勞外籍勞工的引進、工作條件的降低,我們具體也經驗到,政府也在設法改變一些保護勞工的條件,如變形工時、工作轉包的方式,促使勞工喪失一些較為優越的福利等。這些在國外已經發生了,在台灣很多公司也經驗到了,有的公司縮減營運預算,或加倍工作量提昇效率,或對工會更加嚴格的控制等。

    台灣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失業率都控制在2%以下,可是在去年官方統計就突破了3%,根據,而歐美國家大約在10年前已經受到高失業率的衝擊,我們也應該要有心理準備,未來要用怎麼樣的態度去因應。而我們今天選擇這個主題,也就是因為它有正面積極的影響、也有負面的影響,不是一個單一的解答就能解出來的,更值得我們教會密切地去注意,首先應該先暸解之後,我們才可以用福音的價值去作判斷,覺得這個對社會是利多於弊或弊多於利,而做為一個基督徒的我們是世界的良心,也是社會和世界的監督者,有使命多多去關心,從每個人的層面、或從工作團體層面,我們都有責任給政府,或工作單位有決策的人建議他或給他壓力,來共同創造一個更好的社會,更光明前途的世界。

劉玉蘭女士(經建會人力規劃處處長)

       本人對聖家堂關心社會的問題深表欣佩,我個人在政府單位負責人力規劃的工作,就義不容辭答應出席今天的座談會。

       「身強力壯的人,卻沒有工作讓他們做」這是很遺憾的,事實上,統計資料也顯示近十年來失業率在民國85年是最高,而在這之前是民國74年10月份的2.91%最高,當時失業人口群屬於年輕人且高教育程度。也許大家認為政府的統計資料好像都偏低,而政府的統計資料基本上是按照國際上的定義而來的,且失業率是有它的定義存在,若暸解則容易明白。我國的定義與美國幾乎沒有差異,若採用日本的定義,則我們的失業率還會更低。

        我觀察了這次失業的情況;無論從年齡別、從教育程度別,就某些階層來看是比以前嚴重,就教育程度來看;高教育程度的失業情形,反而比74年度降低,可是國中程度的資料顯示,比起過去的嚴重,這些年齡偏高、教育程度偏低的,不容易找到工作,這是比較麻煩的。

        在一個自由經濟體制下,失業率不可能完全沒有,就業市場有活力,就有調節的機能。過去發生在青少年的失業情況稱之為「摩擦性失業」,但是,現在我們發生的是「結構性的失業」,它的特性是? 失業時間較長? 欠缺轉業的能力。造成失業的原因很多;景氣的好壞、整體 的就業機會多不多,季節性人力需求等,個人認為影響最大的是景氣的好壞,要解決失業問題,最重要就是普遍增加就業機會,可是我們的環境有沒有足夠的條件不斷的擴增就業機會,所以經建會正在推動亞太營運中心,邁向國際化、自由化,也就是今天所討論的主題『全球化經濟發展』。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所有的經濟活動不外乎土地、人力、資金,三個因素中,土地是絕對無法移動的,勞力可以移動,但可能性蠻低的,至於資金呢?近乎完全自由流動,所以我們就要暸解自己的條件是什麼?由於現在的經濟是全球化的發展,在我們有限的土地之下提供一個比較有利的發展,來留住(keep)資金,甚至吸引一些其他地方資金來此投資,這樣就業機會就會出來了。所以政府在大力推動的「亞太營運中心」,最終目標就是要創造一個有利的投資環境。最近哈佛大學波特教授指出,我們的優勢在於高素質的人力資源,所以他認為把台灣創造成為一個「科技島」,這「亞太營運中心」與波特教授所稱的「科技島」是不謀而合的。

        現在的全球化和過去不一樣,過去的全球化並非全球化,而可以說是『半球化』而已。因為冷戰結束後,大陸開放了、東歐也開放了,過去只有自由市場(free word)的人在競爭,是半球的土地、人力、資金在利用,而現在是全球包括以前沒有開放(open)的現在都開放了,它的土地資源多、勞力多,「多」代表的意義就是「便宜」。

        台灣的經濟靠對外貿易依賴度很深,處在全球化經濟的一份子,要暸解我們自己的情勢,在競爭力上那些地方不如人,提昇競爭力活動乃經建會目前的重點工作。就人力規劃方面,注意工資生產力的競爭,就目前台灣地區工資的增加是由市場決定的,唯有「基本工資」是由政府強制介入,其他工資方面政府並沒有干預的力量,而且也干預不了。由於就業市場本來就是一個落後的反應指標,如果景氣好,工資自然提昇,反之則下降,過去的循環即如此。我們認為對勞工最好的保障就是提供就業機會,有很多勞動條件的給予如果是政府強制干預的結果,就是保護,「保護」的最後結果反而喪失競爭力,換言之,就會影響就業機會。

        就目前我國的勞工法令很僵化,尤其是工時方面;大多數的先進國家,只規定一個禮拜的最高工時,而在我們國家則除了一週最高工時外還有一天最高工時,因此,比照先進國家訂定彈性工時是必要的。另有勞工退休法規,對中高齡勞工不利,現有的退休金制度,使雇主不願意雇用中高齡勞工,雖然現在的服務業部門可以吸收一部份中高齡者就業的空間,在未來的兩年內所有勞雇關係都要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一旦全部納入勞基法的時候,失業的情況恐更形嚴重,所以,勞基法的修訂是刻不容緩之事。

嚴祥鸞教授 (中正大學勞研所)

        剛才劉處長是從自由經濟市場為出發點來看這個問題,我則從社會學觀點的道德角度出發,我們如果是地球村的一員,『全球化』是必須面對的,當大家都要來面對經濟發展問題的時候,更重要的是政府如何擬定政策來因應,例如「結構性失業」就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政府政策出了狀況,在以前我們還未加入W.T.O的時候,就有很多關廠、業務緊縮,因為那些工廠已經有80%的女性員工年資超過25年,這又回到了劉處長講的退休金的給付問題,如果從市場經濟來看,市場的變化如此,結果是勞工沒有選擇的餘地,其實經建會早在一、兩年前就開始討論部份工時,我一直很反對;因為部份工時其實是把中高齡者推進去,那是沒有保障的。我對台灣勞資關係的影響,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參加W.T.O.會被要求勞動條件和世界水準一樣,憂的是,關廠、出走,將會有更多的勞工會失業。

        至於資金可以移動,勞力也可以移動,如菲律濱在三十年前國民所得是我們的四倍,故我常常警惕,十年二十年後我們也有可能變成「台傭」。我們面對中高齡、弱勢族群失業的問題,針對勞委會訂的幾項政策來討論;? 外傭政策:83年勞委會引進一萬三千多人,其中一萬二千多名的家庭主婦已經在就業市場裡了,而只有一千多人加入勞動市場,對婦女的就業率的提昇是非常低的。現在關廠的80%是女工被資遣,這當中有40%是四十歲以上的,這些就業機會原本可供女性中高齡失業人口來做,但卻未見有政策導向。? 不訂定「關廠法」;勞委會解釋說:現行相關法令都有。的確,我們的很多勞動法規好像訂得不錯,事實上能落實的非常有限,這才是問題所在。我原本期望可以訂定「關廠法」,可以禁止惡性倒閉,以避免事業主以業務緊縮之名而行關廠之實,致使勞工非但無法領取退休金的保障,甚至連資遣費也拿不到,福昌紡織的臥軌事件就是一個實例。這是我們應該作一深刻反省的,勞工權益的保障;若法有明訂禁止惡性關廠,對雇主有較嚴格的規定,其實德國法已經有此作為,但是,我們好像比較偏向英美自由市場經濟學的新古典學派,無法做到對雇主約束的辦法,以致勞工權益的保障也就不見了。

        另外在民國83年開辦的失業補助政策:? 「以工代賑」:乃指授受政府指派從事臨時性的工作,每日600元,每月最高25天,最長四個月。由於條件嚴苛,失業勞工認為給付過低,伸請意願低落,截至85年12底只有八個人伸請,此政策等於無效。所以,在民國85年5月1日又開辦了另一個失業補助津貼,以關廠歇業的中高齡勞工為主,從外勞的就業安定基金中提撥五十億,每人每月可領取一萬元,最多可領三個月。那我要問;三個月後怎麼辦?既然是「結構性的失業」問題,當然就有個? 「以訓代賑」:參加公共訓練機構日間養成或轉業訓練期間,生活津貼每月一萬元,如另有撫養親屬每戶五千元。自行參加政府委託或立案之民間訓練機構,訓練時數每月達八十小時,領有在訓證明,訓練期間也是一萬元津貼,有家撫者可再領五千元,最長六個月。截至85年12月5日以前只有5,888人有開班計劃,可見我們們的職業訓練速度是比失業人口慢很多,因為職訓局本來是專司職業訓練,可是現在好今專責外勞引進。另有? 「搬遷津貼 」:具有工作能力與工作意願而被資遣失業的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登記求職並推介就業,工作滿三個月,距離工作地點滿三十公里以上,可以申請二萬元搬家費,中高齡家的assets都比較固定一個地方,要搬其實很難,所以至今無人申請。當然還有實施獎助雇用中高齡的計劃,也不太有效地運用,例如:獎助民營事業單位雇用高齡者、原住民、殘障者每人每月2,000元,及被資遣員工每人每月5,000元,給企業主,我始終搞不清楚,為什麼不直接給受雇者?

        在民國85年的勞工政策白皮書裏有中高齡的就業措施,? 三個年度有20,600人次,每次每月2,000元,? 獎助企業進行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不知道效用為何?? 辦理獎助企業建立退休員工再運用制度,宣導方式表揚,預計5~10家,每家給予10~20萬元,這都緩不濟急。? 還有補助七所就輔中心成立中高齡資料中心,? 編印中高齡就業手冊共5,000冊,顯然也不夠。‘ 每年也辦理中高齡生涯規劃研討會,我對此有一些偏見,研討會沒有用,因為他回家還是要吃飯,他還是沒有錢。我很誠實的說:學者沒有什麼了不起,學者的研究可能到了相關部門,是不被參考的,所以,我現在在作的研究,我都不敢對研究對象說,對他們會有多大的貢獻,所以我剛說我們是來分享這個經驗,也許你們也可以提出你們的質疑。

胡僑榮先生 (新光紡織公司總經理)

        在過去的二、三十年裡,我們台灣一直很習慣成長、富足,台灣經濟的奇蹟不是假的,大家都說台灣錢淹腳目,當年最高的一年,我們從美國賺來190億美金。台灣的夢也不是假的,一般說來,打工的人自己跳出來做一點事業成一個小老闆賺錢的很多,現在越來越難,事實上,台灣的那些很有錢的人,並不是從他的父母那裏繼承很大的財產,在台灣從沒有錢變成有錢人的夢不是假的,過去的工廠每年不停的在擴充,不只是每年薪水的收入二位數字的成長以外,大概一兩年,兩三年就昇個小官,但是在過去的十年來昇官卻越來越少,因為不再擴廠了,像這樣過去的二十年間,第一個十年裡我們都感覺在成長,愈變愈富有,我們在那段期間裏整個台灣都喪失了自己,不管是政府、企業界或勞動者,我們以為可以從世界上予取予求的所有的錢不停的進來,生活可以不斷的成長,我們以為目前的國民所得12,000美元,到公元2000年要達到30,000美金,那是不可能的,是前面那段時間造成我們的錯向,倒過來想,在民國76年至現在85年時空不一樣了,我們過去一直以為,只要在一個工廠或公司裡,好好的去做事、不隨便請假、對老闆忠誠、不貪污,這輩子便會越來城好,等到退休的時候,至少可以依照勞動基準法領取兩、三百萬退休金,安養晚年沒問題,覺得一生當中有一個蠻平穩的圖像在進行。但是這十年來發現不對了,平均每個公司只存活十三年就跨掉了,沒有人可以等到領取退休金。

        今天世界的競爭,造成「知識的半衰期」,過去以為我大學畢業、工專畢業,所學的這輩子已經夠用了,沒想到出現「半衰期」才七年多就要從新再學習了,更重要的是現在的生活費用這麼昂貴!而且人又活得這麼老!所領的二、三百萬退休金已經活不下去了,更何況有的還領不到呢?

        從前每年的經濟成長10%,現在是6%,在工業成長的國家裏,經濟成長都是在2~3%,但是低於5%的工業成長,怎能維持大家所希望的個人的所得成長。失業率在成長,過去益氣風發的青壯年,現在都在四十~五十歲之間的高危險群,是關廠裁員的主要對象,這些人兒女尚未長大,房子仍在繳貸款,領取的一百多萬資遣費,不到一、兩年一定花光了,找事情再也找不到。其實就是在二、三十年前享受了最愉快成長期的那些人,今天可能受到的威脅最大,不只藍領階級,白領階級也一樣。

        過去在台灣投資的很多外國公司,撤資得很勵害,尤其高雄加工出口區,幾乎一半以上的外資都跑掉,現在來台投資的,投的是證券事業那一類,真正生產事業雇用勞工的事業都跑掉,產業外移的情況,據說單單搬到大陸就有六萬家的工廠,所拿走的資本有350萬美金。短短的十年當中變化這麼大,是什麼原因?有人開始罵政府、有的說是土地問題、勞力問題、環保問題、匯率問題,沒錯,這些都是問題,大家的勤勞儉僕的習慣沒有了!但是,當我們把眼界放大一點,看一下全球性,就發現,這不只是我們自己的問題,而是全球經濟變化的問題,也就是經濟競爭的遊戲規則變了,前面這段時間還不可怕,我比較擔心的是今後的十年。

         三年前,工總開了一個經營者大會,請來一位很有名的日本經營者專家叫大前野一,當時他提出一句話說:「未來全世界的競爭將是沒有疆界的」,他說:「商人無祖國」這句話好像不好聽,但是並不是他不愛國,是被強迫非要從事這樣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全世界資訊是沒有疆界的,所以那個地方會的,在別處很快就學會了。其次是international resourcing 全球性的採購計劃;它要找最便宜的原料、最便宜的人工、最接近自己的地方來生產。也許我們政府希望能保護就業市場,但是沒有辦法。

        我們今後的十年或更長的時間,會面對全球性的競爭,全球性有好多特點例如;? 資本流動性大,老闆會到賺更多錢的地方去投資。? 必需引進更多的專業科技人才,方足以因應智慧財產權的競爭。? 留住優秀人才,不排擠外來人力,才能創造技術上的強勢競爭。甚至今後處理勞資問題上,都要以新的態度去處理它。我們現在面對這全球性的鬥爭是一個非常殘酷的鬥爭,一些傳統的觀念認為;勞動者把老闆看成假想的談判鬥爭對象,使用勞動三法,罷工等手段,最後老闆跑掉了,如此而已。真正講起來,我認為台灣最大的問題是製造業從42%降到百分之十幾,不能使用大批的勞工,我們的失業問題就會發生。

蔡建仁先生 (台灣立報主任秘書,工運先進)

        剛剛幾位提到的「全球化」情況,的確前景不容樂觀,從一些主事者的談話裏更覺得心生恐懼。今天談論這個主題,其實是一個很根本的哲學問題,到底自由市場是不是人類唯一的道路,如果是,那就是禽獸世界,若不是,那我們必須想想辦法,我不認為;人應該當作禽獸,大家互相來砍殺、競爭,然後趨於無底深淵。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這麼看,當全球化的同時,講市場的全球化、競爭的全球化,卻沒有想到對人的看法也趨於全球化,1944年的費城宣言:清清楚楚表明「勞動力不是商品」,五十年過去了,我們如果把勞動力變成商品,歷史倒退。

        我們在侃侃而談「全球化」;不斷在講商品的流通、人員的流通、勞工的流通以及資金的流通,卻從未想到有關人權觀念、對勞工、土地的保護是否也應該全球化,應該有不可退讓的標準在,而不是就讓它去,如果是讓它去;不只是政府不應該存在,連同我們也要自我消滅,因為活下去變成是一種負擔。所謂全球化是西方人所提出的,可是並沒有將它斬釘截鐵化,在各國的政策裡,並沒有將勞工「讓他去」,當我們談工業化國家的時候,勞動法不是起主要作用的,是因為國家對勞工的團結有一定的保障,起了最大作用的是來自於所謂的collective bargaining集體談判,而不是來自於高高在上的法令制定與執行。如果台灣想要變成全球化,這是第一個要知道的基本常識。其次是,國家的法律,即使是自由放任的美國都有所謂對於勞動力市場的政策,對於工資、工時、安全衛生、退休都有規定,即使在全球化的大浪潮衝擊之下,由美、英兩國以及O.E.C.D.的國家在帶動,主張應該有一個全球性的勞動標準,而台灣為什麼說保護就是傷害,這話我不能暸解,台灣如果要變成能夠立足於文明的世界,請堅持一下不可退讓的勞動標準,人非禽獸,我們不能以彼此的血肉當作食物。

        在座有藍領、白領階級都有,而白領階級也同樣面臨著衝擊,全球化的新的貿易課題,就是服務業的開放,這包括運輸、旅遊、金融、法律、會計、教育、文化統統在內,不只是工廠要關,藍領工人要失業,白領階層過去佔去了高位,現在要面臨爬得高摔得重,唯一不受此浪潮所影響的只有政府裡的公務人員,可以絕緣於整個全球化的浪潮,當然可以清心寡慾的看馬相踢。這個問題不是少數人的事,在此時不是簡單的一個自由化就可以把所有的現象一刀兩段,我覺得這時候比歷史的任何時代更需要我們拿出愛心,把人當人,把勞動力不當作商品。

谷寒松神父 (輔仁大學神學院教授)

        在四位專家之後有教會的聲音,意思不是教會來做結論,教會信仰團體是比較屬於做夢的團體,我用這短短的十幾分鐘儘量的和各位分享教會的夢。為回應前面四位專家,首先和各分享一位38歲神父的文章,他在德國的一個貨運公司工作,公司僱有5,500個人,從這位工人神父好幾年的體驗中提到;? 國際化:至少有六十個國家的人在他的公司裏工作,語言上不一定能溝通。? 工作人員的流動性高;長期性的工人越來越多,來不及建立彼此間的關係。? 薪資不高;無法累積財富。? 關廠:像骨排效應般,連連發生。? 缺乏安全感。教會這個信仰團體關心人,雖然沒有些許答覆,但是很敏銳的分辨出人權上有問題。現在我用兩個思想來綜合教會的看法:? 為什麼教會關懷全球化經濟發展和失業的問題? 因為教會分辨全球化問題時發現價值觀被顛倒,如果我們認為一直不斷的生產越多越好,且獲利越高越好的方向發展,教會信仰團體覺得 ,教宗稱之為『死的文化』。? 教會秉持著對人的尊敬,基督信仰的價值體系,『以人為本』的價值,這個基本的價值觀很肯定人的尊嚴、與自由。

         而「工作」對人來說是非常本質性、存在性需要的東西,因為人透過工作可以實現內在的潛能與創造力,依照基督徒的基本理念來看,工作是幫助天主繼續創造祂的世界,人是上帝的合作者,這是很深的工作的意義。教會一直肯定人推動經濟發展、科技研究等,無論做什麼都應該是為提昇人的品質、人的尊嚴,如果某一個行動有傷害人的尊嚴,教會有使命不斷的提醒大家,所以教會是在推動一個愛的文化。我們要努力提高互相尊敬,意即每個人都須要『悔改』,從個人、家庭到學校,直到全球宗教團體都普遍接受的理念,人在一切之上。

《公開論壇》

第一階段引言精要:

一、經建會劉玉蘭處長認為:資金的移動造成「結構性失業」,為解決此一問題,政府正設法提高競爭力,同時認為應該修改勞基法,來避免造成中高齡勞工在就業和領取退休金方面產生問題。

二、中正大學嚴祥鸞教授表示:「結構性失業」不是員工或是任何一個個人單獨的責任,政府目前無法解決此種失業問題,反而引進外籍勞工更造成問題的惡化。

三、新光紡織公司胡僑榮總經理指出:經濟演變的結果造成全球化的發展,而國內經濟的成長是在下降,而且是正常的,製造業流失的現象可能使未來的問題更大,我們必須找出解決的辦法。

四、工運先進蔡建仁先生提出幾點呼籲:? 所謂的「自由經濟」是值得批判的,全球化的趨勢,是把人視為商品。? 費城宣言曾經揭示「勞工不是商品」。? 勞動標準的設立對於保障勞工很有幫助。? 服務業的開放,也可能造成國外勢力的入侵,其影響嚴重。

從企管的角度來看,我們國內企業仍缺乏注意「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現在所謂的關廠或惡意的緊縮業務,不論所採取的手段如何,實際上是企業規避對於員工的社會責任。其次是目前「結構性失業」的問題,因為經濟政策往自由經濟發展,完全看市場經濟方向,造成社會機能的扭曲。第三、經濟發展造成企業規模的擴大,而政府的措施也在鼓勵此一方向的發展,這將造成財富集中,同時也對於小資本家造成排擠作用,其結果是,大部份的受薪階級是受制於大資本家,這是值得注意的。

【聽眾問題】

1.  勞基法的基礎為何?勞基法規範的最高工時對勞工有何保障?政府制訂政策時所遵循的規範又是什麼?

2.  最近一年或未來國內外在台投資情形如何?
    (我們知道廠商投資多少即是解決今日失業問題最好方法)。

3.  勞資關係本是對立的,但從長遠利益來看,如勞資雙方都在一條船上,要共同協力才能達成經營目標,我國實施 勞基法已十多年,而我們的勞資問題仍層出不窮,政府卻束手無策,請問目前各大企業實行團體協約的情形如何?

4.  政府現行勞工法令,「勞基法」、「工會法」、等都不能落實,關廠問題又不斷發生,無法令規範,顯然無力面對全球化帶來的衝擊,因此,建議應先把團體協約權還給勞工,讓勞工與資方的協商有空間。

5.  企業面對資本主義的「資金無限擴大」與「工人只求一碗飯」的生存衝突下,教會要如何讓人恢復受造的「尊嚴」呢?

6.  台灣目前「結構性失業」的現象,行政院是否已做任何政策性宣言或評估補救措施的效果?    (如83、85年的失業救助實施,是否評估?改良?)

7.  既然勞基法不保障企業主,也不保護工人,那麼這樣的法律有存在的必要嗎?「關廠法」草案既已完成,為何又被勞委會否決?在失業問題日益嚴重的今天,政府是否有更好的對策?

8.  針對政府目前「亞太營運中心」的整體經濟策略,您個人有什麼正面或反面的意見?您最「擔心」 的是什麼?

9.  教會以「人」為主的價值觀,如何影響決策團體?企業界?政府部門?教會除了安慰在工作中受傷心靈、身體的人之外,如何積極地「向上」影響有權力的決策單位?目前已做的有那些?

10.  愛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教會面對全球化經濟發展與失業問題時,如何具體的幫助勞工呢?請問谷神父:教會如何落實勞資之間的社會 正義。

11.  請問蔡先生:您被稱為工運的先進,十年的工運和今日的工運有何不同,如何以適當的工運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聽眾意見】

企業主如何加強社會責任?.勞工如何配合經濟環境,不要老是採取對抗的手段。其次勞工法修正要鬆綁,尤其是退休金的制度應儘快修正,至於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等應強化工會地位。應儘速完成社會安全體制的建立,包括失業救濟、再就業的訓練等。

變形工時對勞工一點保障都沒有,原勞基法第三十條規定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不能超四十八小時,去年底修法後增加三十條之一而排除三十條的規定沒有罰則,法愈修愈差。退休金以現行法令規定,強制執行權是屬於資方,可拒絕給付退休金,資遺費終止契約未經預告,違法者反而可減少給付預告工資,勞工服務愈久愈沒有保障。

政府打著經濟發展的口號,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引進這麼多的外勞,這對中高齡勞工失業是否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政府似擔心對勞工過渡的保護是傷害,但反觀政府給企業多少保護?多少優惠?對勞工光是失業問題都沒法解決,如此無能的政府是不是要把它關掉。

未來我們沒有產業政策只有競爭政策嗎?只有用生產力和工資之間的交換關係來衡量我們的相對比較利益嗎?我們「人」就這樣在競爭過程當中,成為一個工具性的所在,而不是目的性的所在。我們都知道國界糢糊了,要自廢武功之前,要先訂定一個國際的勞動標準,在貿易過程當中,一定有人獲益有人受損,損失最大的人就是那些失業勞工,是不是應該用獲益來賠償那些失業的人,以合乎人的目的性存在。

【專家回應】

胡僑榮總經理:

我發現我們的討論好像又回到過去十幾年的勞資關係,談勞基法的每個細節問題,辯論政府有沒有盡它的責任。過去勞工運動領袖們的政策集體談判政府立法規範資本家的社會責任,雖然過去十年是有相當程度的成功,但今後的十年還合不合適用?可能不合適用了,今天國家疆界已經打破了,政府壓太緊企業就跑掉,從法律上來講,企業的責任是以它的出資額為限,更重要的是如何來面對今後的十年,全球化對台灣的衝擊不是我們今天可以感受得到的,等到那一天,可能老闆也失業了,除非企業中的勞工和資本家合作把這場戰打贏,打不贏一起垮如此而已。

蔡建仁先生:

要達到勞資合作、勞資和諧的目標,前題條件是必須要勞資兩立它才有合作可言,如果勞資之間不對等,一方剝削另一方何來和諧?

劉玉蘭處長:

今天很多問題都和勞基法規定有關,某些規定似綁住企業,有些規定對勞工而言好像畫餅充飢:關於退休金方面,以後可能朝公基金的制度改進;關於結構性失業問題,除了職業訓練或各種輔助措施之外,目前法規的限制誏中高齡無法再就業,因工時不夠彈性。政府提供企業優惠是要創造一個投資環境,終究是要創造就業機會。關廠法的規定在現行法規裡都有,但是無法落實,即使訂了關廠法也是空的。

嚴祥鸞教授:

如何引導企業實行它的社會責任?社會要如何協助勞工?這是兩個非常難的問題,因為我們的企業一直不被教育,我們始終在談勞工教育,可是沒有談企業教育,所以如何引導企業實行社會責任,政府有很大的責任,它本身應該扮演中立的角色。但是我們的政策走向以經濟掛帥,經濟的聲音聽得到,但是社會的聲音是聽不到的。最近施振榮先生寫了一篇「心靈改革,政府帶頭」,他說勞資問題由資方負比較多的責任,至少有企業家開始討論社會責任,但我並不那麼樂觀。其次是促進社會幫助勞工,大學是最後良心的所在,學界應該站出來協助弱勢,企業與政府、學界都應該記得,勞動創造價值,如果沒有勞工其實資金是不見了。

谷寒松神父:

教會對具體的政治實務並沒有標準答案,只能在彼此尊重當中慢慢走向比較合乎人性的解答,基本價值是勞資雙方以人為最高的價值,人是目的性的價值而非工具性的價值。無論團體或家庭或修會或非政府組織,有很大的責任,一步一步的影響社會、政府思想,教會一直認為這些不理想的結構性東西不是必然的,是人可以改變的,所以人可創造較好的社會。

主持人結語:

今天我們討論全球化及關廠的問題,本人的研究有中發現有90%以上的工廠都在研究要不要關廠,要不要進行國際化,這問題是很嚴重的。天主教會關心這樣的問題,也很榮幸邀請到各方的專家學者提出不同意見,各位的參與也是我們盡一分社會責任的作法,對於這樣的問題,今天並沒有具體答案,而是開始研究如何解決這問題,很期待未來讓我們繼續關心這樣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