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通訊 第21期

新事通訊 之 小愛到大愛/ 原住民就業輔導研習會側記/ 職災勞工的漫漫長路

從小愛到大愛

  --看「世界末日」的省思--

谷寒松/趙英珠

  最近在台北上映了一部電影,名叫「Armageddon」世界末日。原文取自默示錄,意思是善惡決戰場。電影敘述人類所居住的地球,將面臨一場空前未有的大災難,一顆正在行進中的隕石,帶著不斷落下的碎片,向地球飛奔而來,眼看著還有二十多天地球將面臨毀滅,生存在地球上的人類應如何心手相連,共同面臨這悲慘的未來。

  「在日月星辰上,將有異兆出現;在地上萬國要因海洋波濤的怒號而驚惶失措。眾人要因恐懼,等待即將來臨於天下的事而昏絕,因為諸天的萬象將要動搖。」(路:廿一25-26)

  美國太空總署決定派一組太空人,在隕石尚未到達地球時,登上隕石並挖一個八百公尺的大洞,洞中灌滿了火藥,將殞石炸碎,炸碎的隕石向地球兩旁散去,因而拯救了地球。這是一個相當完美的計畫,不過在執行此計畫之前,要面對非常大的困難。故事就這樣展開了!

  登上飛沙走石的隕石上是困難的,要在如此不穩定的隕石上放置火藥更是困難,太空小組的成員本著捨我其誰的高度倫理價值觀,毅然的上了隕石。當然其中也有著人為的困難,小組成員的沒信心、太空總署及總統的沒信心等等一一克服後,終於放好火藥,卻因隕石上風沙太大而無法點燃火藥,為了點火藥勢必犧牲一人手持點火器具,本來是那位與領隊女兒相愛的年輕人應去執行此艱難的任務,但是領隊為了「更大的愛」決定—犧牲自己。

  從電影整體架構來看,這是一部高潮迭起,情節感人,扣人心弦的電影。現代化的拍攝技巧,災難的呈現透過電腦合成,讓人看出現代科技的高度發展。但是,我們也看到整部電影也呈現了深度的精神內涵面,那就是存在於人類生命中「休戚相關」的大愛,因著這份大愛,人類得以心手相連共同奮鬥,推動著地球繼續運轉。我們可以從四個角度來反省這份「大愛」。

  1. 儘管現代人運用科技、經濟、政治的力量是多麼的廣、寬、深,當整體的人類要面對宇宙生命的終末,面對人類宇宙生命的大災難,其最後不得不承認,我們需要依靠天主。電影中,當地球上的人類,在面對自己的終末時,各宗教連合祈禱,這是共融、合一的景象。
  2. 「愛情」能夠推動世界繼續運轉,當太空小組中的領隊在面對火藥屢點不著時,他毅然犧牲自己去點火藥,讓小組中的同伴回去和自己的女兒團聚。小愛是為了自己的女兒,大愛是為地球上全人類的生命,使整個世界得以平安。這種作為難道不是耶穌犧牲自己,使人類成為天主兒女的愛的表現。
  3. 登上隕石太空小組的每一個成員,都有著高度的倫理感及捨我其誰的大我之勇。這是人類最高價值觀的表現,當美國總統因他人言論而表現出沒有信心,決定召回太空小組的成員,此時太空小組的領隊,面對人類及世界存亡,表現出更高的倫理責任和道德勇氣,他決定不服從,繼續在困難重重的隕石上放火藥,為拯救整個地球。這也讓我們看出,盲目的服從不一定是理想的表現,其中有著害怕負責的心態。
  4. 整部電影也表達了人與天主,人與人之間和好的一面。現代世界人類因面對過度機械化的工作,而發展出一些行為模式,這些行為模式往往迫使人與人之間,冷漠與疏離,藉著人類面對生死存亡的大問題,才能痛切反省自己與天主與家人的關係。太空小組的成員之一,在返家後與家人和好,彼此寬恕的鏡頭,令人感動落淚,這是信仰的最高表現。

   生活在現代世界的人類,愈來愈感受到,如此繁雜的社會存在著各種不同專門的領域,例如:政治領域、宗教領域、經濟領域、文化教育領域等。然而各領域間的關係,又隔行如隔山。我們信仰基督的人,更盼將天主聖三之間愛與共融的奧蹟,通傳到各個領域中,使各領域分享、交流。讓天主展現大能,不斷地解除人類的災難與痛苦,像電影「世界末日」中,面對人類的災難,大家心手相連同心祈禱,以高度倫理的「大愛」精神,來保護我們所居住的環境—地球。

 

迎向原住民就業新世紀

-「志工參與原住民就業輔導研習會側記

沈靜怡

   研習會工作人員們站在台中興農山莊大門口,向神父、修女及來自各區的原住民代表們揮手道別,也暫別三天兩夜的生活。這裡距離他們部落的路途相當遙遠,台東地區的朋友甚至要披星戴月,花上一天半的車程才能到家。看著一台台小巴士揚長而去的車影,我們深信原住民就業輔導的工作雖艱難,卻一定會因大家的努力與執著,拓展下去。

        在這次的研習會中安排了許多豐富的課程,包括義工的角色及工作、卡內基的人際溝通訓練、個人生涯發展的概念、現代勞力市場的趨勢及就業的資源與管道等等….,這些課程不僅提供大家就業輔導的知識和技巧,也激發新的思考方式。記得在做溝通遊戲時,有些人只需稍用眼神,便能讓對方瞭解自己的心意;有些人則是比手畫腳,急的滿頭大汗,對方還是霧煞煞。或許,這得歸功於兩人的熟悉程度和溝通默契,但義工協助原住民就業輔導工作,溝通是基本元素。

        此外最引起眾人廣泛討論的,莫過於如何維護部落傳統、振興部落產業等議題。大家分享、討論自己部落的特色及特殊問題,對於故鄉的濃烈情感,溢於言表。舉凡部落長久教育資源缺乏的問題,平地人開發原住民部落地區帶來的影響,以及如何面對WTO的衝擊和行銷問題等….皆引起大家高亢的情緒,互相交換心得。而嘉義阿里山特富野成功的環保、生態保護及整體營造工作;南投眉溪部落努力推動中的社區工作,則引起其他部落紛紛向其討教。畢竟,面對現今社會各方面急遽的變化,如何吸引青少年認同部落,從事原鄉的整體營造,是將部落長久以來獨有的文化傳統保存並延續下去的關鍵。

        當我們在安排的果園採擷水蜜桃時,高雄桃源鄉賈神父的爽朗笑聲迴盪在山谷。看著這群手上抱著、咬著、提著桃子的人們,我們雖然來自各個不同的種族,西班牙、瑞士、阿美、卑南、泰雅、布農、排灣、鄒族、漢族….,但我們是如此融洽的在一起,彼此信任、相互幫助,只因我們都有一顆真誠、為人服務的心及熱忱,關懷原住民的生活、工作與命脈。

 

台北關心您

增強外籍新娘、菲傭的能力

林秀穎

  台北市政府贊助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為外籍新娘及菲傭舉辦活動,向他們表達雖然他們屢受忽視但卻不孤單,因為台北總有人關心他們。此次活動在六月廿一日假天主教台北聖家堂舉行,社會局陳菊局長特地趕來致詞呼籲婦權無國界,所有國籍人士、各類工作人士都享受平等的權利,並感謝教會團體一直致力為弱勢婦女的服務及奮鬥。

        整天的活動以兩齣短劇揭幕:一齣是家庭幫傭經常遭遇的問題,包含:受男性雇主性騷擾、聘雇一人享受多種服務,看護、清掃、門房、煮飯、洗衣、褓姆、甚至英語家教等工作齊集一身。另一齣演出某些國際婚姻不是來自愛情的果實,而是各懷動機:長期飯票、接濟娘家、生育工具、免費幫傭…。

      『台北關心妳』的活動是讓外籍新娘、菲傭建立一個支持團體,重點為了認識外籍新娘並組織互助團體,尤其針對東南亞籍的新娘。來自東南亞的新娘當初並不清楚自己會面臨的情形,由於她們本國或本家的貧窮,她們嫁給台灣人視為攀升社會階梯的良好途徑,最起碼也能改善娘家經濟,她們卻不知在她們前面的異鄉之路。但"覆水難收",一切是既成事實。外籍新娘受限於家庭,隸屬於家庭,卻更易遭受家庭暴力。多少次我們談論妻子的責任,卻很少提到應有的權利。家庭經濟來源者一旦發生意外,或雙方爭論入不敷出,或是面臨離婚的窘境,(外籍新娘在家庭外工作的權利是什麼)?外籍新娘沒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就很難找到工作,但是要申請身分證,就必須放棄原有國籍,而放棄原來國籍是否是明智之舉,所冒的種種風險是什麼?很多時候外籍新娘為了在這社會生存,也別無其他選擇了。

      『需要組成支持團體為外籍婦女權益奮鬥』座談會主持人之一,也是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教授強調。此次活動只是開始,我們盼望有更多人關心外籍新娘及菲傭的處境。

 

教會社會福利機構適用勞基法」座談會(下)

彭淑芬/整理

時 間:87年4月17日 (星期五)下午

地 點:天主教聖家堂(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五十號)

主辦單位: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座談會下半場是由各機構主事者發問或表達意見,再由專家回答。此處,我們摘錄大多數機構最關心的疑難問題,供大家參考。

Q&A(答覆者省勞工處謝玫君小姐以下簡稱謝,勞動法規專家魏千峰律師簡稱魏)

問:勞基法49條規定「女工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是第6項排除規定「衛生福利及公共事業,不需從事體力勞動者」是否有包括社會福利單位?

答:(謝)若要安排女性勞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需符合勞基法第49條之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可適用三年,如有需要可再延三年。社福機構之女性員工如需於夜間工作可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問:有關勞基法試用期的問題,即雇用新的員工如不適合,如何依據新修之勞基法處理解雇的問題?

答:(謝)有關試用期的條文確定已在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法通過予以刪除。勞基法新修定後,如果雇主要解僱勞工就必須要有符合勞基法第十一、十二條的理由。

(魏)試用期的刪除,有人解釋成為沒有試用期,也就是說,一經任用即成為正式員工,而我個人則是較傾向以客觀條件來認定,視實際工作內容來認定相當的試用期,不宜過長。

問:員工如果進入本機構工作,不願意參加本機構之勞保,因其本身有參加外面的職業工會保險,我們機構該如何處理?又,如有已退休員工來工作,還需要加入勞保嗎?

答:(謝) 勞工保險是一種在職保險,只要勞工在該單位工作,雇主就必需要為勞工加保,如果雇主未替勞工加入勞保,無論是誰的意願,處罰的對象一律是雇主,爾後若發生請領勞保給付的情事,如果未加保者當然不能請領給付,所以不論勞工願不願意加入勞保,雇主都必須要為員工加保,以免造成雇主本身違法,遭受處罰。即使員工與雇主間有切結書聲明放棄勞保,在法律上只要有抵觸的部份就是無效。有關雇用退休員工這部份,如果該員工已經請領勞保的老年給付,就不能再加入勞保,因此這種情況下,雇主並未違反勞保條例,只是一旦該員工發生職業傷害事故,雇主仍需承擔這個責任。

問:在宗教機構中服務的工作人員(包括神職人員)是否適用勞基法?

答:(謝)傳教機構之神職人員依勞委會預擬是最後一批納入勞基法適用的對象,如果計畫沒有變更的情況下,最遲在八十七年年底或是八十八年一月一日適用。

問:一天的工資如何計算?以月薪三萬元為例,是以實際工作天數計算,還是以一個月30天平均工資計算?休假日加班費怎麼計算?

答:(謝)一天的工資計算方法以月薪三萬元為例,三萬元除以一個月三十天,一天的工資為一千元。再談到加班費的計算,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基法第三十九有規定。以本例來講,雇主應在原本一千元的日薪之外再多發一千元(一共兩千元),作為該員工的加班費。但需特別注意的是,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但例假日不一定要排在星期天,可由勞資雙方議定之,依勞委會的解釋在例假日是不可安排勞工出來工作,否則會遭到處罰的,如果機構人力不足則應可利用排班輪休方式解決問題。

問:八十七年七月一日之後社福機構等適用勞基法後,有關勞基法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的年資計算方法?如果雇主沒有明確提出可以休假的規定,還是可以休假嗎?

答:(謝)各事業單位在適用勞基法之後,有關特別休假的年資計算方法,回溯至受雇之日起算,並非以適用勞基法之日為起算起點。這是法令的範圍,即使雇主無作此一明確表示,員工仍可照第三十八條計算年資,享有特別休假。

(魏)我個人的見解,法令是不溯既往,以法理來推,當是自適用日起計算,雖然勞委會的解釋是從雇用日起算,但我國的法令常有主管機關的解釋,與法院判定結果是不同的情況。

問:在適用勞基法後,退休金、資遣費是否需要先依之前的工作年資清算給員工?於大夜班工作的員工津貼,是否可以算在加班費中以降低人事成本?

答:(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二之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適用者,依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另外,夜班津貼是不可以併入加班費中,因為夜班津貼的原意是要鼓勵勞工在夜間從事勞務,因此津貼是針對夜間工作所提供的報酬;加班是提供在原本勞務之後多付出的,所以兩份薪資的性質截然不同,因此並不能將夜班津貼當作加班費給付。

問:一勞工在工作時沒有發生事,但是在下班的途中發生車禍,為什麼我們教會需要替他負擔職業災害賠償?

答:(謝)員工為工作之目的,當然需要交通工具,因此在上、下班所必經的途中發生意外,雇主當然應該負責,但是雇主如果有替員工加勞保,可由勞保給付賠償。

問:在跟勞工訂定契約時,是否以遵守契約為準,還是需要依勞基法為準?

答:(謝)勞基法是政府保護勞工的強制法規,基本上契約內容,須遵守勞基法規定,因此契約必定不得違反勞基法的強制規定,但是在訂定契約時可以在不砥觸勞基法下,另外與勞工訂定勞基法中規範不清楚之契約協定。

韋修女結論:
         今天的座談會是為管理者所辦,但是許多員工對於勞基法也不清楚,因此做為一個管理者很重要的是讓員工知道他的權益所在,許多老闆都希望員工最好不知道勞基法,如此老闆對待員工所承受的壓力可能較小;但是從法律及人權的角度看,這是不對的,我們教會應該發揮先知性的使命,包括有勇氣讓員工知道他可以得到的權利和責任,權責是平衡的關係。所以,未來如有機構願意聯合舉辦認識勞基法的相關規定,歡迎與本中心連絡,我們可請政府官員、律師或實務工作者現身說法;此外,對於社福機構在適用勞基法確有窒礙難行之處,可透過本中心的協助,克服現有困難,必要時讓政府或立法單位更清楚我們實際工作的狀況與限度。最後,我給予大家良心的建議:作為管理階層者不需要將員工置於對立的角度,在機構有限的財力之下,好好的對待員工,一方面可以提升工作品質,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勞資糾紛,我們肯定勞基法立法之精神,至於勞基法有不合理之處,未來我們還可以繼續奮鬥,往前行!

 

【傷痕檔案】

不再問“為什麼”不再問“如果”

--一位工傷者的漫漫長路

陳奇瑞/口述
廖素嫻/編寫

        曾經,我也輕狂過!像隻蓄勢待發的豹,對著心中所想的,不顧一切去追尋。然而,我卻忽略了,追尋的背後有其不容忽視的隱藏性危機存在。我以為…對於工作駕輕就熟的我,已經遠離了所有的危險性,而又…真有如此不幸發生在我身上嗎?!

        那天,星期日---一個與家人相聚的歡樂日子---如往常般,我還是犧牲了與家人相聚的時光,與一個個電箱奮鬥,而這一次,我被一向與之共存的“電”駁倒了!我以為管理員已將總開關關閉,然而我卻在兩個電箱中選擇時,選錯了電箱,讓上萬福特的電在自己身上流竄,然後,從右手及頭部(近太陽穴)爆開。醒來時,右手已經完全沒有知覺了!然後,相繼而來的是腿、身體。在燒燙傷中心躺了60天,那60天的日子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又八個月的現在)依然不敢去回憶!我想,地獄的生活不過如此吧!上刀山、下油鍋,在那60天的難熬日子裡,我都一一經歷了!

        躺在醫院不能動的那一段日子中,我不斷的問自己,也問天:「為什麼是我?!為什麼偏偏是我?!」那種深深的沮喪及無力回天、無力扭轉乾坤的無力感真的讓我一度想放棄生存!然而,當我面對相守多年的妻子及可愛的女兒時,生存的勇氣又一點一滴回到身上!我想,面對無力對抗的命運時,“愛”是唯一支持自己堅持下去的力量吧!

         85年10月13日是一生難忘的日子,那天受傷後,在燒燙傷中心躺了60天、普通病房待了40多天,然後,是陸續的植皮、復健。很高興這條命總算是撿回來了。我想,無論發生了如何重大的苦痛、如何深刻的失去愛情、親情、甚至是與自己共生數十年的肢體,最重要的,不可失去生命!正因為我活著,所以今天我可以與妻子閒話家常、可以陪女兒做功課、看著女兒一點一滴的成長,這些,其實都是一種福份!

        至今,當我走在要去復健的路上,看到騎著摩托車的人們,及往日熟悉的馬路---曾經,我是如何自信而又箭步如飛的走過---還是有禁不住的失落感及落寞:如果當時…就好了;然而我也知道,倘若只是一味地感嘆於已經發生的事實上,每天怨天尤人是於事無補的!悲傷的情緒可有,可不能沈溺太深,一旦任自己沈溺在悲傷的情緒中時,會忘了振作、忘了繼續去“生活”的!

         一味的怨天尤人或許並不是個對自我負責的作法!每一個事件的發生,是集結了各種的疏忽(無論是他人的疏忽或是自我的疏忽)而成的。就拿我自己來說吧!管理員的疏忽縱然不可原諒,然而,當時自己也是依恃著經驗豐富而捨棄最重要的預防工作“驗電”!如果當時我夠小心、有事先做驗電的工作,那麼我就會知道哪一個電箱是不安全的,往後的所有不幸都可以避免了!其實,在事情發生時,怨天尤人只是一種推託及安慰自己的作法罷了!試想,如果當時我們夠小心,甚至在一開始應徵工作時就能顧慮到這個工作的安全性,那麼許許多多的悲劇也就不會發生了,不是嗎?!一旦事情發生了,一旦所有的手續、步驟都無法重新來過,那麼,調適自己的心理、盡一切所能補救(做復健…),讓自己的日子好好的過,未嘗不是善待自己的最好方法及獎勵!

        然經過努力的復健(到醫院復健及在家中自己做復健),現在情況好多了。右手算是完全沒有功用,現在的生活與受傷前幾乎是完全不同了(受傷前三不五時都要應酬、在外頭奔波、想到哪裡就到哪裡),然而我想,人的潛力是無窮的,試著對自己現在的人生作最大的努力及適應,最大的負責才是現在首要的任務吧!

        現在,我很滿意自己的生活。雖然與雇主的求償問題還沒解決(現在還是每個月固定領薪),然而我已經開始我的“新”生活了!現在開始慢慢地接觸電腦、慢慢充實自己的知識,打算復健到一個段落後,參加職訓,重新展開另一個人生!

        不喜歡想:「如果可以重新來過…」這類的問題!為什麼要說“如果”呢?!何不在一開始就“預防”呢?!那麼就沒有往後眾多的“如果”了!現在我會以自身的經驗,不斷提醒周遭的朋友們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還有一旦受傷一定要參加機構的支持性團體,希望透過我這個已經走出來的經驗,減少其他受傷朋友們摸索的時間。但願有一天,這個社會不再有這些“人為”造成的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