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從直接服務的經驗發現制度上對弱勢族群保障的問題與缺失,就與其他勞工團體或是工會、其他民間團體、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等合作推動、改善相關制度與法規 。
中心參與的相關修法、立法或是修訂政策主要包含下列
(一)原住民工作權益:推動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訂定重大公共工程定額雇用本地勞工及原住民勞工、 職訓局原住民就業服務體系納入原住民社工員參與原住民就業服務的政策、推動婦女微型創業優惠。
(二)外籍勞工權益:推動與促進外籍配偶工作權、推動勞委會取消女性外勞驗孕規定、政府設立公辦民營外勞庇護中心、保障庇護所外勞成功轉換新雇主機會從2次到二個月,促進勞委會與內政部聯合把遭受人身安全受害外勞納入通報系統與本地人同獲平等保障。中心參與其他多個民間團體共同推動移民法修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的制訂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