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外勞3年免出境 減雇主空窗期 由 sophia 發表 2016/10/21 14:19:13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外勞聘僱3年後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的規定,減少雇主空窗期,外勞也無須因再入國而要交仲介費。勞動部估每年嘉惠1萬4000名外勞。
我們訴求:廢除展延合約必須回國的規定 由 sophia 發表 2016/10/01 21:08:17 按照台灣政府現行法規,在台灣的移工聘僱滿3年必須返回原籍國。除了透過直聘方式回到原雇主工作,移工必須要重新由仲介續約,這規定對於在台灣的移工來說很不合理、也再度承擔台灣和印尼兩地高額仲介費或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