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L 發表
你知道職業醫學科在職災認定的重要性嗎?
你知道看職業醫學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
職業傷害、職業病,網路資訊太零散,怎麼解?
歡迎收看本期的雲端會客室,來為您一一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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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職災時,要如何應對才好呢?
經濟、醫療、法律為遭受職業災害勞工最急需的三種基礎需求,在經濟及法律層面已有眾多案例及訊息傳遞。而醫療方面因醫療法及隱私權而無過多資訊流通,若非親身經歷或參與則較無經驗,亦對此較不熟悉。為培力勞工朋友們更清楚了解職業相關的醫療服務及資源,也為日後維權做準備,因而需要推廣對”職醫與職災”的資訊傳遞,及介紹何謂”職業醫學科”。
本集邀請到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職業傷病服務處-曹智后 管理師。其曾任 林口長庚醫院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個管師 暨 專案經理人。
一、職業醫學科的主要工作為何?
職業醫學科提供工作者相關工作環境危害評估與安全衛生教育與諮詢;提供勞工健檢結果解說及職業相關疾病諮詢等服務。 只要懷疑自己疾病和工作有關,可至門診諮詢。
- 勞工健檢追蹤服務:提供勞工健康檢查之分級管理與後續追蹤。
- 職業疾病診斷書:彙整各專科之疾病診斷、進一步分析與職業相關之因果關係。
- 職業疾病通報:配合政府相關規定辦理職業疾病通報。
- 配復工建議服務:提供配工建議並追蹤勞工復工情形。
- 健康管理:三高等健康問題管理。
- 職災權益諮詢
- 休養評估
- 重返職場…等。
職業醫學科提供工作者相關工作環境危害評估與安全衛生教育與諮詢;提供勞工健檢結果解說及職業相關疾病諮詢等服務。 只要懷疑自己疾病和工作有關,就可至門診諮詢。
二、勞工進入職業醫學科的流程?
1. 到職業醫學科門診看醫生。
2. 勞工自行提供工作說明,現場照片,相關健檢報告及病歷…等。
3. a.各專科醫師診斷疾病。
b.職業醫學專科醫師依職業疾病診斷原則評估疾病與工作之因果關係,並視情況進行工作現場訪視與作業環境測試。
4. 醫師提供疾病預防,工作環境改善建議或協助開立職業傷病診斷書。
5. 依需求提供轉介復健,工作評估與職業重建等服務追蹤後續治療復工情形。
三、需要準備什麼東西或文件嗎?
提供工作說明(工作期間與製程量化)、工作照片、投保薪資明細、出院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與爭議公文等相關說明文件資料。
(一)職業病鑑定:
懷疑因執行職務(工作)導致身體產生疾病。
應備書件:
1. 工作暴露文件(向任職公司申請):工作現場照片、影片、物質安全資料表(工作接觸化學品)、工作現場環境監測報告、近五年體健檢報告、特殊體體健檢報告(如有排檢)。
2.醫療文件(向就醫醫院申請):非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診斷書、病歷摘要、影像光碟(如有X光檢查者)。
註: 職業病評估報告書開立後,由被保險人送至勞保局,最終是否為職業病將由勞保局審核決議。
(二)勞動能力減損鑑定:
遭逢事故(車禍.意外)造成無法恢復之工作能力損傷。
應備書件:非本院就醫者,請攜帶診斷書、至原就醫院所申請病歷摘要、影像光碟(如有X光檢查者)、勞保失能鑑定書。
註:勞保失能鑑定-具勞保身分,遭逢職業傷害或職業病,經醫療穩定後,留存不可恢復之身心症狀,請先至勞保局索取申請書件,再至環境及職業醫學門診諮詢。
四、評估及判斷標準會是什麼?
(一)職業災害又可區分成兩大塊:「職業傷害」與「職業病」。
1.職業傷害:
指因勞工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的立即性傷害,在認定時採取事實認定,只要能提出事故證明即可向「勞保局」申請。
註: 最有力的事故證明-勞檢單位開立的”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
2.職業病:
指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暴露在某些危害因子中,累積下來導致身體產生的疾病。而有關職業病的認定需要透過「職業醫學科醫師」在評估完成後,協助勞工撰寫職業病評估報告書,再由勞保局審核,若在審核上有疑議,還須進入職業病鑑定會。
(二)職業病認定需要「因果關係」的判斷(依《職安法細則》第6條規定),而認定上需由「職業醫學科醫師」根據以下職業病診斷五大準則進行整體評估:
1. 明確的疾病證據
2. 職業暴露的證據
3. 符合時序性
4. 符合人類流行病學已知的證據
5. 排除其他可能致病的因子
五、因為職場霸凌或性騷擾…等職場壓力引發的精神疾病,也是職業病嗎?
台灣在2009年訂定《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正式將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的範圍。
依據最新修訂的《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針對精神疾病的職業病認定標準,原則上須符合三個要件,首先須經診斷罹患有表列之目標疾病如憂鬱症等,再來確認在目標疾病發病前約6個月內,是否有可認定為業務造成的強烈心理負荷,最後再確認此目標疾病的發病,非因「業務之外的心理負荷」或「個人因素」所造成。一旦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則可認定為職業病。
六、若診斷後確定是職業傷病,下一步可以怎麼做?
(一)在職業傷病診斷後,醫師會評估在合理休養期間提供早期復配工建議。
(二)向雇主求償-勞工局申請調解、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扶律師協助訴訟。
七、診斷後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再做什麼呢?
(一)申請複查、或按職業與工作內容檢視可能的職業病項目,以不同部位再
(二)對認定結果不滿意,也有審議、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救濟途徑: 在勞保局有個爭議審議委員會,勞工可以先向該委員會申請審議,如果對審議的結果不服還可以向勞委會提起訴願,最後還可以到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是有一個很好的救濟機制在的,自己的權益要好好把握!
八、若需要復健或職業重建可以如何申請?
職醫與職能復健單位合作,可提供職災勞工跨單位服務轉介、復工計畫申請、醫療建議之溝通協調、個案管理追蹤等服務。
註:職能復健服務:
1.協助雇主或職業災害勞工擬定復工計畫。
2.職業災害勞工之工作分析。
3.職業災害勞工功能性能力評估。
4.增進或恢復職業災害勞工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
5.職業災害勞工輔助設施、器具、設備、機具與工作環境改善等需求評估。
6.合理調整職務或職務再設計方法之建議。
7.其他職業災害勞工復工協助。
九、預防勝於治療
(一)勞工如何降低罹患職業病的機率?
1.找到適合自己的紓壓及休息方式
2.健康飲食
3.規律作息與運動
4.定期接受健康檢查,請參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
(二)雇主如何預防員工罹患職業病?
1.依法雇用職醫/職護
2.多參與職業病研討會
3.提供運動設施/健檢補助等福利措施
4.推動環境安全衛生管理
註:雇主應該更加審慎評估、改善員工作業環境,降低危害因子造成的潛在風險,甚至可以主動辦理職業衛生教育訓練,事後讓各部門自主制定健康促進執行方式。
(三)日常生活中,該如何判斷自己有沒有罹患職業病呢?可以根據5個問題初步評估自身狀況
1.工作後身體有哪裡不舒服?
2.這些症狀是做了這份工作後才出現的嗎?
3.呈上,是否休假時症狀有緩解?
4.同事有類似情形嗎?
5.最近工作場所是否引進新的化學品或SOP?
註:若自行判斷後對結果仍有疑慮,可以到設有職業醫學科診療科別的醫院就診,目前政府結合各地區醫院職業醫學科之服務量能,提供勞工更友善便利之職業傷病診治服務。
勞工不幸罹患職業傷病,雖可由一般科別醫師提供醫療照顧,但如果要請公傷假及請領職災給付,必須要有職業傷病診斷證明。這張專業診斷證明,須藉由職業醫學科醫師詳細蒐集病患之資料,才能判定該疾病是否與其職業有關。
藉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專業問診、引導及診斷,詳細記錄職業病暴露證據,再檢具該科醫師開立之職業病診斷書及經投保單位蓋章證明之傷病給付申請書等應備文件,可縮短後續各項給付案件之審核時間喔!
職業醫學科醫生在哪裡?
89家 職業傷病診治 網絡醫院名單:
15家 職業傷病診治 專責醫院名單:
主要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台北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職業醫學中心、臺北榮民總醫院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台大醫院環境職業醫學部、長庚醫院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威煦環安衛電子報、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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