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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通訊 第15期

新事通訊 教會機構將適用勞基法 主事者不該有投機心態
勞動基準法自七十三年八月一日實施迄今,已有十三載的歲月,因當初立法,對行業之適用範圍,採列舉式狹義規範,故無法適用於所有的受僱者。因此,宗教團体僱用工作人員,亦未被列入該法適用對象,致有些教會機構的主事者,以投機心態認為既不適用於勞動基準法,則我行我素,致時有爭執發生,不僅影響勞雇之間和諧關係,且有礙教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