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法是什麼?

是否聽說明年將有新法令《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呢?

沒錯!明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職災保險法)上路,關於勞工職災保障將會有所改變!為此,新事社會中心職災組特地邀請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胡建中科長,為我們介紹明年上路的職災保險法與現行勞保給付制度有何不同。

在過去的制度裡,現行法令沒辦法全面保障職災的勞工,例如受僱勞工未全面加保,若員工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非強制納保的對象,並且保險效力是始於雇主申報,也就是雇主沒有幫員工申報勞保,亦無保障;勞保又屬於綜合保險,於同一法令中規範,職災保險給付水準難單獨調整提升;而職災補償規定分散於不同的法令中,不利職災勞工尋求協助。因此為了提升勞工職災保障,特別立專法改善現行問題。

而新制和舊制最大的差異在於不再受到年齡及受僱人數限制,皆需要強制加保,只要有職業證照、依法登記或具有稅籍的事業單位,即使只僱用1名員工,雇主都要加保,另外,保險效力則是到職即有保障,就算應加保而未加保,勞工發生職災仍能申請給付、提高保障涵蓋率。

給付種類與現行規定的項目是一致的,只是給付水準以及細則有所提升與增加,未來在確認細則通過後會更加明朗化。以大家最關心的職災傷病給付來說,新法調整自發生職災無法工作的第四天起,第一至兩個月之內,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00%,第三個月起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70%,最長能申請2年。胡科長解釋,普遍的職災恢復時間在2個月以內,希望在此期間給予勞工高保障,雖然2個月後給付有所下降,但相較於現行法律給付水準是有提升的。

透過這次的「職災保險法是什麼」活動,讓大家一窺「職災保險法」面貌,對於即將上路的新法不感到太陌生。除此之外,胡科長也解惑了許多現行遇到的職災給付問題與勞保申請的疑惑,並為勞工提供建議,降低勞工對於權益可能受到侵害的憂慮。期望新的職災保險法上路能帶給勞工更友善的保障,新事也仍會為勞工權益持續努力,與您並肩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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