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變移民 留才不留財

行政院於2/17通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適用對象為在臺工作達6年以上移工,以及取得我國高等教育副學士學位以上之僑外生,期待透過移工與學生留才久用,增加資深且優秀的人力資源,也讓來台學習、已熟悉我國文化並有意留下的僑外生有相應管道就業,補足台灣中階技術缺工問題。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檢視長期服務的「移工」方面,根據《就業服務法》,目前移工在台工作設有年限,最長至14年(家庭看護工)。因此,政府通過此方案讓已經熟悉在台工作的移工們能持續留下,也減少人力資源的損耗。但是,為確保留用移工的技術純熟、經驗足夠,並避免排擠本地勞工就業,此方案在移工的薪資、技術皆設有門檻,包含:產業類或其他指定類別每月經常性薪資須達33,000以上,或年總薪資500,000以上;看護工分為機構及家庭,前者每月經常性薪資須達29,000以上,後者則是24,000以上。技術門檻,產業類或其他指定類別經常性薪資35,000以下者,須有相關專業證照、或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等;看護工則須經語言測驗及相關教育訓練課程等。以上若轉為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後,在台工作便無年限,但雇主聘僱仍有名額比率的限制。至於申請永久居留成為移民,則須以中階技術人力身分再連續工作5年,是相當漫長的過程。

新事對政府重視移工在台的經驗、工作付出表達肯定,但此方案對應目前產業及社福類移工工作及薪資現況,實有落差。若要提升台灣中階技術產業,目前外籍移工是我們重要的資本,但是以這些移工的角度而言,又有多少人的現實條件真能夠符合留用資格?根據勞動部〈110年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110年6月事業面(統計資料包含產業類之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移工總薪資平均為30,541元,但其實經常性薪資僅24,603元,其餘為加班費;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20,209元,經常性薪資則僅17,563元,其餘也為加班費。以目前雇主的平均支薪,要達成方案要求的薪資條件並不容易,既需要薪水的調整,也要移工「不斷加班或不休假」,使我們不禁思考以雇主給予的薪資去篩選這些懷有能力的移工是否合理?政府訂定的薪資標準是否合理?再一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對於移工留用的條件,似乎僅證照、訓練、實作等較可行,但移工們如何有機會與時間去進行這些技術面的提升,也有待政府對移工權益的精進,甚至需要更多支援許多已長期或有心投入移工服務的民間單位。

回歸到政府的目標是想要留用人才補足缺工,為確保留用移工的技術純熟、經驗足夠,並避免排擠本地勞工就業所設下的薪資門檻值得討論,新事呼籲政府應持續檢視並優化勞動條件,讓移工們感受到台灣政府的心意,也才更能打從心底有更大的意願留下,為自己的人生夢想及台灣這塊土地付出。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是一個致力於關懷職場弱勢者的社會服務機構,戮力促進資源分享的共好社會,長期致力於移工樂活並長者安養,共構移工、雇主和諧社會,幫助社會上受到剝削、不公正對待的弱小族群,邀請您一起成為他們的守護者,您的捐款將幫助這些無能為力的人走出困境、獲得權益援助,請按下「我要捐款」或電洽(02)2397-1933 #122 ,感謝您的響應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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