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L 發表
外籍漁工在台灣漁船上工作的歷史,從早期遠洋漁業缺工,當時透過所謂境外聘僱方式,來滿足人力需求,到後來沿近海漁業,也開始面臨缺工的狀況,當時其他產業也面臨同樣困境,因此,台灣政府在1992年,制定頒布就業服務法,透過該法聘僱引進外籍移工,在沿近海漁業所引進的外籍漁工,俗稱境內聘僱外籍漁工,至今已經超過三十年以上。到目前仍有超過三萬多位,來自東南亞的外籍漁工,正在台灣漁船上,支持著台灣海洋捕撈業的所需的勞動力,這些外籍漁工的到來,雖然解決台灣勞動力短缺的困境,但背後卻是他們犧牲自己該有的正常生活方式,來換取台灣漁業的發展。
當漁船需要到海上捕撈漁獲時,船必須帶著人離開陸地,來到海上作業,因此漁船上的人所習慣的陸地上生活方式,必須暫時改變成船上特殊臨時的生活方式,無法延續陸地生活模式。但由於漁船上的有限空間,除了要滿足工作空間需要,也要提供船上人的生活空間需求。因此,漁船的規劃設計,只能在有限的條件下,先滿足工作空間需要,才能夠再將可能剩餘的空間,給予人來生活使用。
讓人生活在船上,是因為作業時的特殊離地環境,所以只能如此,但漁船總會靠港,回到港邊陸地上,卻因為海上作業的習慣,長久累積的積非成是的認為,外籍漁工靠港後,台灣政府及雇主,依舊讓他們生活在船上,休息、睡覺、吃飯、洗澡、如廁、信仰祈禱,都只能在漁船上搖晃中進行,然而船長、台籍或是高級管理幹部,在靠港後就能回到陸地上,用正常人的陸地生活模式來生活。
近十年來,由於台灣漁船在海上作業時,所發生的不人道事件開始被揭露,嚴重到被國際所關注,在高漁獲量的背後,卻有著不人道的事件頻繁發生。台灣漁船在海上問題事件不斷發生,當時被歐盟認為,台灣漁船處於消極的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 (IUU)的狀態。因此,在2015年,歐盟給台灣一張黃牌開始,台灣政府才開始願意意識到且正視,外籍漁工在台灣漁船上如何被不友善對待,於是祭出看似積極,卻是消極式的政策,來挽救漁船上已經失控的生態。
在亡羊補牢政策下,努力了四年,於2019年總算拿掉了黃牌,可是接踵而來的卻是美國在2020年9月30日發表《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台灣遠洋漁業的漁獲赫然在列,直到2022年,美國依舊將台灣遠洋漁業的漁貨,列在強迫勞動清單中,這是值得要去思考,到底問題出在哪裡,雖近十年來,台灣政府嘗試不斷努力,是努力錯方向,還是搞錯造成問題的根本,讓國際依舊認為台灣遠洋漁船還是處於強迫勞動的狀態。
從2022年,當時行政院祭出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由當時的農委會來執行,其他單位配合。計畫開始執行後,兩年的今天,由已經升格的農業部持續進行,從三大精進措施、七大政策計畫著手,在船員權益、岸上設施及船上設施,嘗試滿足人、事及物的各面向需求,用鼓勵規勸雇主及仲介的方式,來給予適當的補救。
這些看似能夠改善的政策,在執行後依舊面臨著相同的問題,或是產生不同的問題出現,主要是取決於政府執行的態度,依舊是用管理的思惟來看待外籍漁工該有的權利,而非用以「人」為核心的思維,也就是「以人為本」的態度,來思考規劃以及執行政策,所以,讓人感覺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處理,而非真正解決,甚至是歸還外籍漁工該有的基本權利。
計畫中,最容易看見的,就是岸上的生活設施改善,外籍漁工在其他先進國家,甚至在母國(如印尼),當漁船靠港後工作完成,是離開漁船回到陸地上的宿舍休息生活,但反觀台灣政府卻讓外籍漁工依舊生活在漁船上。
早期陸籍船員的海上船屋,因政策及人道,也曾設置大陸籍船員安置處所,在港邊陸地上提供休息、三餐及盥洗。但來自東南亞的外籍漁工,卻從始至終,工作及生活都只能在漁船上,雖然主管單位嘗試,透過改善岸上的生活設施,來滿足外籍漁工生活上的基本需求,但卻忽略了人是生活在陸地上的。
從基本生理需求的盥洗室及廁所增設,到了解外籍漁工的心理需求,也有宗教信仰需要的祈禱室,甚至是社會需求,與人交流的休閒空間,這些設施的增添,都只能暫時的滿足,卻無法改變外籍漁工依舊生活在船上,不友善條件的事實,潮濕又充滿小蟲子的生活環境。
岸上的設施改善計畫,受到每個漁港的條件狀況不一,地方單位及漁民意願的拉扯,讓改善設施設置非常的緩慢,中央主管單位應當更多的溝通,讓漁民船東及地方政府單位,有意願去意識到過往的不足的地方,並願意配合政府政策的進行改善。
此外,港邊的設施設備,應當要全國一致性的管理規定,使用的費用不該由外籍漁工支付,也應當強化外籍漁工及地方主管機關,對於使用公共財的認知,避免管理單位產生標籤歧視觀念,導致影響到外籍漁工使用設施的管理,建立與外籍漁工的直接溝通管理管道,保持友善的溝通態度。
檢視計畫兩年的進行,除了港邊的基本人權基礎設施,以及其他的政策,確實持續進行中。但政策執行的成效與普及,不該被少數的成果而忽略全面性。如漁船上wifi的設置,是否真正滿足漁工的使用需求? 薪資450美元提升到550美元,是否影響到船東獎金給予的意願? 薪資匯款的自主性,只能由國外仲介的避免接觸來保障? 如何透過有效、有信度的方式來計算外籍漁工的工時? 確保外籍漁工的集會結社權,工會的成立及吹哨者的保護? 船上CCTV的安裝保護,是否保障基本隱私及意願等,都是必須要去檢視思考。
「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的四年計畫,至今剩下的兩年時間,期待台灣政府能夠加緊腳步,更落實政策,並秉著「以人為本」的態度,把原本該有的權力,歸還給外籍漁工並保障,讓國際對於台灣血汗漁業的臭名,能夠在努力改善中,慢慢地被看見而有所改變。相信在兩年後,將會有第二階段的漁業與人權計畫,讓漁業的永續發展,能夠從人的根本出發,用友善人權,來獲取乾淨的海鮮,確保海鮮供應鏈的每個環節,都能夠因著人本而美味。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李正新督導發言倡議。
長期以來漁工一直是被外界忽視的一群,2017年開始新事中心走近這一群海上兄弟,除了生活關懷,更實際解決他們遇到的法規、薪資、職災、醫療、轉換雇主、人口販運等問題,深入24個漁港,實地解決外籍漁工的困難,也看到因語言的隔閡,大多數漁工不知自身權益也不知如何求助,忍受著嚴苛的勞動環境,辛苦工作、收入微薄,是沒有被保護的一群人,祈盼您的捐助,一起深度陪伴,讓服務深耕,成為外籍漁工的守護者,請按下「我要捐款」或電洽(02)2397-1933 #122 ,感謝您的響應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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