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L 發表
金叔去年來中心參加活動,細說自己因為本身是身心障礙者,發生職災後一直沒有得到勞保給付通過,於是跟新事中心的緣分就此展開。
自從發生職災之後,加重了金叔身體的不便,每天日常生活必須仰賴太太的照顧,生活如蒙上一片陰霾。
為此,金叔積極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希望能爭取自己的權益,可是歷經多次勞保局退補件、承辦人員更替,終究是遲遲沒有給金叔一個審核結果,而終於苦苦等到了勞保局的公文,卻是一紙沒有通過!金叔百思不得其解,明明職災受傷就是事實,可當下發生時,沒有監視器,也沒有叫救護車,即使再怎麼爭辯,也拿不出其他證據來!
而金叔不甘心,他只是希望拿回屬於他應有的權利,於是在一次一次的職災門診、醫院回診當中,一次偶然巧合之下醫師告訴他,他的病歷打從一開始,就不是寫他職災!
金叔萬分錯愕,距離事發那天已經過了一年多,這樣就算病歷記載有誤,要去請醫師更改已經是不可能了!
金叔和妻子相當失落,但是心地善良的金叔也不願意責怪當初的醫療人員,畢竟大家都是這麼辛苦的工作,記載有誤也絕對不是醫護人員的錯……
只是沒辦法申請職災傷病給付,金叔畢竟受傷身體不便了是事實,難道沒有任何權利可以獲得?也剛好金叔事故發生已經屆滿兩年了,在社工的協助下,金叔再次出發,申請勞保的失能給付!
金叔把資料再次整理彙整了之後,送到勞保局辦理申請,經過漫長的等待,勞保局再次寄下來的結果,卻是…金叔因為本身是身障者,所以判定他的身體失能程度,受傷前後並沒有差異,所以不予給付……
怎麼會這樣呢!?金叔之前的身障程度,並沒有受傷之後現在這個狀況嚴重,怎麼能說是前後沒有差異呢?
再說了,身心障礙者都有工作權,不只是金叔,若其他身心障礙者工作中發生了職災事故而遺存失能,難道都要歸咎於他們本身的身體障礙,而不符合失能給付標準嗎?
這不僅僅是為了申請一項給付,更是希望金叔遭遇的真相,能夠真的被看見。
新事社工員陪伴金叔進行勞保爭議審議、跑到勞動部陳情、又準備了許多金叔在受傷前的生活照片和影片,在部會的陳情會議上,面對數十名專家學者、高級官員,希望藉由這些資料來證明金叔受傷前後是真的有所差異。
而終於在經歷了又一個新年,年後金叔受到了勞保局重新核下的結果,金叔的失能等級重新核定,終於獲得給付了!
這天,陽光明媚,金叔的妻子騎車遠道而來,不怕辛苦,載來了一整箱的防疫酒精捐給中心,讓這些物資在疫情之中能幫助其他有需要的人。金叔的妻子說,漫長的這些年裡爭的已經不只是一筆給付,更重要的是終於被制度所理解、被尊重,雖然給付的金額不多,但他們還能靠自己的雙手生活,未來只要平安就好。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非常感謝金叔和家人雪中送炭的禮物,這一瓶一瓶酒精的重量,都是沉重的禮物,金叔和家人能夠堅持爭取,在最後又懂得平安放下,這種精神,實在令人敬佩。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是一個致力於關懷職場弱勢者的社會服務機構,戮力促進資源分享的共好社會,幫助社會上受到剝削、不公正對待的弱小族群,邀請您一起成為他們的守護者,您的捐款將幫助這些無能為力的人走出困境、獲得權益援助,請按下「我要捐款」或電洽(02)2397-1933 #122 ,感謝您的響應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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