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社會服務中心2021【雲端會客室.第三集】失業怎麼辦!

 

老闆說要把我開除,明天不用來了!?

我還有父母、小孩要養耶,怎麼辦?
來以為至少可以去就業服務站
申請失業給付,但是老闆不願意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不然我以後找工作會被列入黑名單!?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你有曾經碰過這樣的問題,或是正碰到這樣的問題‼ 趕快收看這次「雲端會客室-失業怎麼辦」的影片。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於今天辦理線上雲端會客室,隆重邀請到了新北市三重就業服務處的業務輔導員關先生來為大家解惑!

非自願離職跟自願離職有甚麼差別?差別可大了呢!非自願離職是指你可能因勞基法第十一條或第十四條所列之原因與公司終止勞雇關係。但如果離職證明上勾選自願離職會發生甚麼事呢?如此一來非但可能不能拿到公司要給的資遣費和預告工資,還可能還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因此若確實不幸的遇到非自願離職的情況,正確的做法實:一、請公司依法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而且記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是公司給你的,而不是自己寫的喔!二、請公司開立「服務證明」,它的作用是為在職期間實際從事的職務和經驗,留下一個證明,也就是證明你的能力喔!

關先生也講解了很多人的疑惑──失業給付到底要怎麼申請?可以領多少?失業給付是從就業保險而來,所以申請資格是離職前三年有保滿一年的就業保險才能申請失業給付。就業保險就如同保險的概念,要有繳才有給付,所以在工作時一定要跟確認公司有沒有幫你保勞保、健保以及就業保險!

有民眾也向新事社工員反映,如果我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上面寫的是因為勞基法第十一條第五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這樣我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老闆會不會覺得是因為我能力不好呢?

基本上所有人都不能查詢到勞工的個人資料的,所以就算你發生過職災、勞資糾紛、非自願離職,新公司都不會知道的,關先生也說,最重要的是勞工自己的能力!

透過這次的雲端會客室,解惑了許多人在離職、求職時的迷思,在遇到一些勞資問題時,不難免的會驚慌失措,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所以也要提醒大家,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新事也會陪伴在勞工左右,成為勞工朋友最溫暖的靠山!

別忘了看影片抽好禮唷: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BFX_45jxS-VoCnWD7HH4Vvc3Ys5tpRVAtlgW97Y8qNc/viewform?fbclid=IwAR2SYaFPjPXsmr2wTbZP2MJ8DR2BnQ_I324FvY0JJYbBVcJdG4ttNGgvkXY&edit_requested=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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