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會客室(五)】 ~ 職災後的權益攻略!

【雲端會客室五】職災後的權益攻略

根據中華民國勞動部的資料統計,截至111年6月,15歲以上的民間人口數為1,998萬3千人,實際就業者的人口數為1,137萬2千人,勞參率達 59.12%,可見我國參與勞動人數如此龐大,每一個勞工都有可能落入職災事故的風險。
新事職災社工員在服務的過程中也一再的發現,許多勞工在發生職災後常常不知道自己可以享有什麼權益、可以主張什麼權利,要準備什麼資料,所以透過本期的雲端會客室,做一次概括性的介紹,讓勞工對於自己在發生職災後要採取的行動有所瞭解。

▼雲端會客室影片

 

▼影片內容補充包

職災發生後,勞工往往處於十分弱勢的地位。除了因為受傷無法工作,導致沒有收入外,就醫、日常生活都需要錢,究竟職災勞工可以主張什麼權益與採取哪些行動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一) 可以主張的權益
1. 職災傷病給付:從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至恢復工作之前1日止,前60日按勞工發生職災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日投保薪資100%發給,超過60日則按平均日投保薪資之70%發給,合計最長2年。
2. 職災醫療給付:勞工發生職災,應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免繳交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另享有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30日內之補助,被保險人之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
3. 團保(如果雇主有保的話)
4. 原領工資補償(勞基法第59條)
5. 必需之醫療費用(向雇主請求)

(二) 可以採取的行動
1. 刑事告訴:如果雇主對於職災的發生有過失。(注意:刑事告訴期為從職災發生時起算六個月內!詳細說明可參考本年度的雲端會客室4)
2. 民事告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3. 申請職災給付(若雇主不願意幫忙蓋章,可在應蓋章處註明原因送至勞保局)
4. 勞資爭議調解(部分縣市可線上申請,詳請請參閱職災發生地的所在縣市官網)

別忘了,填問卷抽好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6jXggHcO5JG_7WeEOqQGrvWd3_mm87IzWwUgXDmr4zrxtQ/viewform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是一個致力於關懷職場弱勢者的社會服務機構,戮力促進資源分享的共好社會,幫助社會上受到剝削、不公正對待的弱小族群,邀請您一起成為他們的守護者,您的捐款將幫助這些無能為力的人走出困境、獲得權益援助,請按下「我要捐款」或電洽(02)2397-1933 #122 ,感謝您的響應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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