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不足?公司不准請假? 

「砰!」馬路上傳來了一陣刺耳的煞車聲,小華在送貨途中被車輛撞到發生車禍,機車上要送的快遞也散落一地,所幸意識還清醒,到院急救後判斷是「多處挫傷」,醫生叮囑小華需要休養兩周後再回診,可是小華的公司因為人手不足、「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業務也無法分給他人,小華也不好意思向請病假,便同意公司安排帶傷回去上班,豈料他繼續工作三、四天後,傷勢不見好轉而且越來越痛,急忙回診發現變成了更嚴重的併發症必須開刀手術………小華心中又驚慌又擔憂,此時想跟公司請假,公司卻以小華已經同意復工為由不再給請假………

同一時間的天空下,小美也遭受到了車禍追撞導致脊椎受傷,公司一開始讓她休息了幾天,但公司責任制加上人手不足,實在沒辦法再讓小美繼續休息,小美責任心重,只好同意回去工作,但腰部卻也越來越疼痛,甚至最後痛到連自己起身都沒辦法……小美還年輕,被工作和身體兩重折磨,最後決定自己離職好好休息,豈料成了自願終止勞雇關係,無法求償………

小美和小華兩件事件,其實都是初期症狀輕微,但因為復工而導致傷勢加重。這樣的情況,不但在勞保給付會增加請領的難度,在訴訟上也很難定義職災補償與民事賠償,甚至在舉證上也會有更大的難度。

因此,請大家記得在受傷的第一時間,必須要看醫生!最好是叫救護車,並且在急診時就說出發生地點和發生時間,請醫生開立包含休養期間的診斷證明書,以利向公司請病假。

倘若你也遇到跟小美和小華一樣的情況,公司不准許請假該怎麼辦呢!?

方法一:可以寫存證信函檢附診斷證明書給公司,陳述自己的確是因為職業傷病需要請工傷病假。

方法二:在公司不同意請假時,立即向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勞檢及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最後要提醒大家,若醫師所開的休養期滿但傷勢還沒好,可以繼續回診請醫生續開診斷書,而不是請醫師一次開給6個月、1年期的休養期間喔!公司若在休養期以「曠職」、「職缺已滿」等理由解雇,都可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若最後調解不成立還是可以提出訴訟的。

在第一時間做好對自己保護,不管是身體健康,還是工作權益,都要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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