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L 發表

兒童及青少年的保護議題,這些年來越來越受到社會重視,但我們常常思考一個問題:孩子們真的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嗎?又是否知道,當自己受到不當對待時,可以向外求助?
不少青少年對「兒少保護」只有模糊的印象,知道政府、學校、家庭應該保護他們,但實際上,當自己身處某些「不對勁」的情境中,他們未必能清楚意識到那就是一種暴力或忽略,甚至會以為「被打是因為我不乖」或「這只是家人管教的方式」。
新事竹東中心主要服務原住民青少年,由於部分原住民族群在家庭教育上資訊較為封閉,對於何謂正確的照顧與教養方式較少接觸,兒少往往更容易忽略自己正在經歷不當對待。因此,新事分別在04/24(四)、0508(四)舉辦兩場兒少保護宣導活動,希望讓兒少認識自己的權益、提升對暴力行為的敏感度、了解什麼情況需要求助,以及最重要的:知道自己值得被尊重與溫柔對待。
第一場宣導活動中,社工首先帶領青少年們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的四項基本原則,包括:禁止歧視原則、最佳利益原則、生存與發展權、以及表達意見權。這些聽起來有些抽象的條文,其實和每位兒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因此,課程特別以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境為例,像是不管是什麼性別、族群、家庭社經地位,都不該被歧視;當兒少面臨父母離婚時,應以兒少最佳利益去考量其生活安排;兒少有權利被好好照顧、好好生活、好好長大,更有權利受教育;最後是,即便是兒少,也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與意見,以上這些看似基本的權利,對許多兒少而言卻是新的觀念。
除了權利的建立,課程也介紹四種常見的兒少不當對待類型,建立兒少對於不當對待的認識噢觀念,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疏忽照顧與性虐待。透過新聞案例、虛擬情境故事分析討論以及簡單的互動問答,讓同學們學會辨識這些行為的舉替樣態。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的四項基本原則
▲透過宣導活動培養青少年「值得被好好對待」的認知。
第二場宣導活動中,除了複習第一場次的法規、觀念外,社工也針對較容易被忽略的精神虐待進一步說明,讓兒少知道,不是只有「被打到受傷」才是暴力與不當對待,精神虐待也屬於不當對待,包含:言語謾罵、吼叫、恐嚇等企圖透過言詞控制兒少的方式;或是跟蹤、監聽、羞辱、操縱等引起兒少精神痛苦的方式,都屬於精神虐待。另外也介紹性虐待,包含性騷擾、性侵害、性剝削。除了介紹基本概念,社工也透過新聞案例,虛擬情境故事加強兒少對於上述暴力的辨識能力。
兒少保護的議題雖然沈重,也確實不是容易進行的對話,但這樣的宣導活動非常值得且有價值。它不只是幫助孩子在當下學會如何求助,更是一場觀念的種植,讓正確的觀念與兒少保護意識慢慢進入可能較為封閉的原住民族群體系中。也許未來,當兒少本身或是身邊的朋友、同學遇到不當對待時,這些學到的知識與觀念,會成為他們勇敢辨識與幫助自身與他人的力量。
▲新聞案例說明,引發學生思考。
▲透過獎勵鼓舞青少年勇於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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